为做好我校2020-2021学年度学生学业进步奖励申报工作,根据《关于做好广州大学2020-2021学年度学生考研奖和学业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及《广州大学本科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励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 参评对象
我院2018级、2019级全体在校本科生
二、 评选时间
网上申报时间:2021年7月30日至8月4日23:59。
学院审核(含公示)时间:2021年8月5日至8月14日23:59。
三、评选要求
申报人无违纪现象,本学年(2020-2021学年)平均学分绩点与上一个学年(2019-2020学年)相比,排名在同年级专业学生中提高30%及以上,且本学年度修读科目,无不及格记录(包括已作废的不及格成绩)。成绩、排名记录均以2021年7月31日16:00后教务系统查询的数据为准。
各年级评选人数不多于该年级学生在校总人数的2%,有则评选,无则不评选。进步名次相同者,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。本学年度转专业学生、交换生原则上不参与评选。
表1 澳门新葡萄新京8883各年级专业学业进步奖评选人数一览表
序号 |
专业 |
2018级评选人数 |
2019级评选人数 |
1 |
土木工程 |
6 |
6 |
2 |
土木工程(福霖班) |
1 |
1 |
3 |
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|
2 |
2 |
4 |
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|
2 |
2 |
四、申报方式及要求
本次申报,采用网上申报方式。申报人应按照《广大[2017]108号文》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,登录我校“数字广大”系统服务中心进行申报(登录系统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:IE、火狐、谷歌、360极速模式。)登录路径:广州大学官网-数字广大-服务中心—教务处—学业进步奖励金申报。
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系统内的《广州大学学业进步奖励金申报审批表》,并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提交申请,提交时审核人请选择“张洁”。如有相关支撑材料,请按照“学院+姓名+学号 +关键字”修改材料文档名称后上传。
学院审核时,如发现有申报人填写的信息有误或需要补充材料等情况,学院将选择“退回”或请申报人自行“撤回”,由申报人重新填写正确的信息或补充资料后再次提交。被“退回”或申报人自行“撤回”的申请,需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再次提交才可生效。
没有按指引进入申报系统提交的的材料将不予评审,不接受申报系统外提交的申报材料。
澳门新葡萄新京8883
2021年7月26日
附件:
附件:广州大学本科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励办法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