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赛设高教主赛道、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(以下简称 “红旅赛道”),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主赛道或红旅赛 道比赛(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)。
(一)高教主赛道
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、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, 分为本科生创意组、研究生创意组、初创组、成长组、师生共创组。
1.本科生创意组。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 品原型或服务模式,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,并符合以下条件:
(1)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 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。
(2)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(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、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)。
2.研究生创意组。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 品原型或服务模式,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,并符合以下条件:
(1)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。
(2)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(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、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)。
3.初创组。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(2018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),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, 并符合以下条件:
(1)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,须为我校全日 制在校生(包括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教育),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(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,不含在职教育)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(2)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 权不得少于 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/3。
(3)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(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)可以参加初创组,允许将拥有科 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股权 不得少于 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%)。
4.成长组。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(2018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);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(2018- 6 -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),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(含 2 轮次),并符合以下条件:
(1)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,须为我校全日制在 校生(包括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教育),或毕业 5 年以 内的学生(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,不含在职教育)。企业法 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(2)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 权不得少于 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/3。
(3)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(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)可以参加成长组,允许将拥有科 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股权 不得少于 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%)。
5.师生共创组。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 转化项目,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 于学生(如已注册成立公司,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)的项目, 并符合以下条件:
(1)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,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(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),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股 权结构中,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%,且学生参赛成员合 计股份不低于 10%。
(2)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(包括本专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教育),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(即 2016 年 之后的毕业生,不含在职教育)。
(3)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(2021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)。
(二)红旅赛道
参加红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,同时在推进 革命老区、贫困地区、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、 实效性和可持续性。参加红旅赛道的项目,须为参加“青年红色 筑梦之旅”活动的项目,否则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参赛资格。根 据项目性质和特点,分为公益组、创意组、创业组。
1.公益组。
(1)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,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 好的创意、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。
(2)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,注册或 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(或社会组织)的项目均可参赛。
(3)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,若符合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 赛道要求,可以参加本组比赛。
2.创意组。
(1)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助力乡村振兴,实现经济价值和 社会价值的融合。
(2)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。
(3)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 赛道,可参加高教主赛道。
3.创业组。
(1)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助力乡村振兴,实现经济价值和 社会价值的融合。
(2)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 记注册。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/3。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 司,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。
(3)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 赛道,可参加高教主赛道。